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农药与果树有“相克”现象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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农药与果树有“相克”现象

你知道吗?农药果树有相克现象,果农施药时请特别注意:

1、草甘磷与克芜踪:均为灭生性除草剂,所有的果树品种对其都敏感,只可用于果园行间定向喷雾除草,不可喷到果树上。

2、敌百虫与敌敌畏:对猕猴桃及核果类的果树有较大的药害,不宜使用。

3、乐果与氧化乐果:忌用于柑橘、桃、李、枣等。使用时稀释倍数应大于1500倍并使用前先做试验,以确定安全使用浓度。

4、螨克与克螨特:梨树对其敏感,不宜使用;柑橘新梢嫩叶时,使用浓度不可低于2000倍。

5、波尔多液:桃、李在生长季节不宜使用。配制波尔多液时,石灰与硫酸铜之比,低于倍量要求,梨、杏、柿易发生药害;高于倍量要求,葡萄易发生药害。

6、石硫合剂:在桃、李、杏、梨、葡萄等果树的幼嫩组织上使用易产生药害,应慎用。

7、三氯杀螨醇:山楂及苹果的红玉等品种对其敏感,易产生药害,不宜使用。

8、阿特拉津:桃树对其敏感,易产生药害,不宜使用。

9、稻丰散:桃、葡萄、苹果的某些品种对其敏感,易产生药害,不宜使用。

10、砷制剂:加田安、福美砷等。猕猴桃、柑橘、梨和核果类果树的某些品种对其较为敏感,不宜使用;柿树使用,应在6月份以后。

11、磷胺:桃树对其极为敏感,易产生药害,不宜使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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